首页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最新优惠信息 联系方式
  首页 >> 离婚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20172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31日起施行 法释〔20176号)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离婚律师)





本站首页 | 本站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All Rights Reserved.© 2000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