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刘仍安主任为您律师的理由
 

 

一、         刘仍安主任系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上海市先进党支部书记,拥有信誉保证;

二、         刘仍安主任执业20余年,致力于研究婚姻法律、经济法律,在办理离婚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能够应对任何复杂疑难的婚姻案件,拥有质量保证;

三、         刘仍安主任能够对承揽的每个离婚案件都保持认真、细致和激情,在上海 及长三角地区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很高的知名度;

四、         刘仍安主任带领着一个精英离婚律师团队,以集体的智慧更好保障您在离婚中的合法权益;

五、         刘仍安主任收费低。均在上海市物价局和发改委核定的标准以下五折收费。对生活特殊困难的,还能享受减免;

六、         刘仍安主任能够保证解决离婚的速度在上海最快 ;

七、    刘仍安主任注重不盲目承诺、以案件结果说话的办案原则。

 

刘仍安主任真诚奉劝当事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切忌发生以下情况:

 

一、自以为是

有些当事人,当遇到法律纠纷之后,就开始在电脑网络上查找一些相关法律知识,然后认为自己把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搞懂了,自以为是地到法院打官司,本来是可以打赢的官司,结果输的一塌糊涂。可悲的是,这些当事人到最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输的官司。须知:网上的一些法律知识不一定是准确的,还有的是已经废止的规定。还有,即便是网上的知识是对的,但是,在理解和适用方面与通常的理解还是不一致的,因为法律是系统的。

二、到处免费咨询律师

有一些当事人,当遇到法律纠纷后,到处免费咨询律师(甚至电话咨询律师),咨询之后,自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一个有资历和成功经验的好律师,不可能把技巧告诉你的,更何况好律师不可能接受电话和免费咨询的。须知:律师的服务就是商品,不会免费送给你的。好律师也不会接受电话咨询的,都需要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三、找好律师咨询时,不能够接受忠言逆耳

有些当事人找好律师咨询时,好的律师都能够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客观判断该法律纠纷案件的利和弊,而当事人却不愿意听,并且喜欢律师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专业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这是错误的。须知:好律师就是法律专家!

四、不愿意花钱聘请好律师

有些当事人不愿意花钱聘请好律师,认为好律师费用太贵了,愿意用廉价的钱请律师,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律师和律师是不一样的,当然服务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好的律师结果是最大化的维护了你的权益,而廉价的律师可能是损害了你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律师还不如不聘请。如果聘请了不是专业的好律师,把本来能够打好的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这个时候,你再聘请好律师也是也没用了。须知:律师的服务和费用是成正比的。 

五、自说自话

  每个官司有每个官司的法律要点和法律思路,不是说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尽管感觉说了很多,都没有说到点子上,一定要说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须知:言多必失的道理,如果那句话没有说好,有可能被对方抓住,很可能结果是全盘皆输。

  六、输了官司执迷不悟

  有的当事人的官司在一审输了,没有能力总结教训和分析输的原因,没有很好的利用二审机会,导致最终的败局。须知:我国法律规定的是两审终审,有些案件在二审阶段还是有可能转输为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