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大全 
 

离婚房产分割大全

更新时间: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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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不可能样样精通,聪慧的您并不是律师,诉讼能力差、举证能力薄弱足以令您失去应有的利益;只关注实体真实、忽视形式真实、根本不懂证据规则,必然招致最终的败诉。及时与主任律师刘仍安联系,他将帮您将上述局面 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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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以为您知晓了下面这些知识就可以独立胜任复杂的、变幻莫测的庭审状况,最终您可能省了少量律师费,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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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时这样分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屋,有的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有的是在婚后进行了产权登记,在离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现简单归纳如下: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在结婚后该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首付款支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加另一方名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等因素进行分割。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依照出资额按份共有。如果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另一方否认购房时有出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6、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出资数额认定按份共有。


7、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8、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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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任何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您尽快与主任律师刘仍安联系,刘主任会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释和建议!


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

 

   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张房屋是向父母借钱所购,而不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院不会对字条的真实性审查,因为涉及到案外人的权利,对此应该另案处理。
 
父母出资购房现象十分普遍,但诉讼实践处理中,一不小心,可能会导致巨额损失,建议涉诉的朋友们一定要谨慎对待,聘请专业律师处理!刘仍安主任,13341686683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屋分割

 

    如果房地产权证上除了夫妻名字还有第三人名字的,法院往往不会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在本案中不作处理,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对本案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析产后再恢复审理。 如果此第三人是双方的婚生子女,则应区分离婚诉讼时该子女是否成年来决定是否需要另案起诉,如果该子女未成年,则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如果该子女已经成年,则需要另案处理。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分割

 

   在恋爱期间合资购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正常来讲,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出资时没有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而离婚时产权方对对方出资不予认可的,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的权益,除非未登记产权的一 方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或当时的约定。


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前一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但是后来在法院调解书中的意思表示应该视为对前一份协议的修改,因此,双方在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中所明确的条款应该视为对前份协议中权利义务的修改或放弃。故无权主张按原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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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后,又发现对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可以要求法院分割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适用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既然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现又不能举证证明在签订该离婚协议时并不知被告隐藏有房产而做出该意思表示,因此,法院对这 样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重获公房怎么分割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因此,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该房屋使用权是夫妻共有的权益,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一方将婚前承租的公房交回,于婚后调换的公房怎么分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因此,一方将婚前承租的公房交回,于婚后调换的公房,调换后的房屋使用权是夫妻共有的权益,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上海各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原则: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四、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及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五、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但婚姻已经持续了若干年,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六、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但双方已经生育子女,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七、夫妻与案外人共有的房产,在离婚后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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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情况,在离婚诉讼中上海法院的分割原则如何,请预约刘仍安主任律师到办公室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