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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家暴,女方未出资亦得60%房产
 
 原告:陈某,女


    委托代理人: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 刘仍安主任律师

 

 被告:张某,男

  

    2020年9月,原告在经过二次离婚诉讼均未被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找到了刘仍安主任律师,希望能离婚并争得孩子抚养权,同时在分割财产时能够争得最大利益。

    原被告双方于2007年结婚,2008年生子。婚后由于被告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从2010年起多次提出离婚,向法院正式起诉二次,均未获准许。这次是第三次起诉,被告当庭仍不同意离婚,否认家暴,并且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不同意分割房产给原告,要求原告净身出户。面对如此棘手的被告,刘仍安主任律师采取了各个击破的方针,先从家暴入手,再阐述被告拒绝支付儿子抚养费已经三年,最后既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又要求被告补付2017年10月至今的抚养费,还要求被告将双方名下房产分割60%给原告(注:此房产原告未出资,均系被告出资)...........这样的诉讼请求已经远超过原告的预期。经过3次激烈的事实调查和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刘仍安主任律师的意见,完全支持了原告诉请,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对离婚负全部责任。由此浦东法院某法庭判决:

 

1、准予原被告离婚;

2、儿子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3000元每月;

3、被告补付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抚养费63000元;

4、共有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房屋净值60%的折价款给原告;

5、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

    

(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不能在这里公开判决书内容,如果需要查看,可以到刘仍安主任律师办公室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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